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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将台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将台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将台乡(地区)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92号),将台(地区)内设机构综合设置7个,分别为:综合保障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在乡(地区)城管执法队基础上,整合组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乡(地区)服务保障功能和工作任务实际,将乡(地区)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为4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部门总体职责

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

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一级基层组织,地区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乡(地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乡(地区)工作实行全面政治领导,并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人民团体充分行使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研究决定本乡(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负责本乡(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和考核工作。

(6)负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7)领导本乡(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8)领导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

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将台部门行政编制113人,实际103人;事业编制31人,实际24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68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全乡工作的重点为以下五方面:

1、突出为民情怀,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入落实《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深化“吹哨报到”改革,继续推行“基层建设年”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市民服务热线诉求办理机制,打造网上“12345”,开通社情民意直通车,实现群众诉求从耳畔到指尖的全方位服务,力争“七有”“五性”综合评价考核位居前列。深化“D+1+1+1+N”特色管理模式,广泛开展大走访,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未诉先办、一办到底有效机制,进一步突出“事要解决”和“群众满意”工作导向,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天大的小事”,确保解决率、满意率大幅提升。深化党建引领物业企业参与社会治理,持续发挥“1+8+7”模式物业服务联盟作用,努力为无物业老旧小区提供托底服务。

2、加强规划引领,持续提升区域功能品质

坚决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收官工作。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和朝阳“三化”主攻方向,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一是坚决落实规划任务。强化规划刚性约束,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指标。坚持农村城市化方向,加快落实“一绿”试点“六位一体”后续任务,完成华馨家园项目等剩余地块拆迁腾退。坚决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统筹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做好留白增绿,加强城市修补,完善基础设施功能,积极推进城市阳台、体育市民广场等便民服务项目建设。配合市、区做好地铁12号线、京沈客专重点项目建设。落实责任规划师制度,搭建多方参与平台,二是挖掘区域特色优势。对标首都“四个功能”和朝阳“三化”,坚持“一轴两带六片区”的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区域四大核心功能。三是建设优美城市环境。加强环境项目建设,完成丽都片区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落实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深入推进垃圾分类。

3、强化创新驱动,持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深化稳增长工作常态化机制,继续挖潜力、增动力、激活力,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一是持续增强发展动能。着力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用足用好各类产业政策和高品质楼宇空间支持。深化“三送一建”,加强辖区重点企业走访,精准对接企业需求,量身定制“服务包”,切实做到“企有所呼、我有所为”,积极扩大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丽都商圈为示范引领,落实落细“丽都会客厅”的互融互通作用。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二是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加快建成国际文化硅谷项目,完成F地块及颐堤港二期项目开工建设相关手续,力争实现土方施工。深化完善乡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做好股权分配、组织架构及撤制村兑现等工作,适时启动乡级产改。进一步梳理集体资产、产业空间与集体企业现状,理顺乡总公司与各集体企业的关系,探索并建立、完善基于乡联社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及直属企业管理机制,创新发展集体企业,壮大集体经济。

4、努力补齐短板,持续提升平安建设能力

始终把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作为最重大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守好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持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打造平安将台。一是维护区域安全稳定。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全力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工作,持续深挖彻查问题线索,严打社会治安乱点,有效净化社会环境。二是提升综合治理水平。积极构建简约高效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执法职责清单,加大城管、食药、安全生产、拆控违等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的统筹力度,努力实现“多个领域一支执法队”,提升城市综合执法水平。

5、强化民生福祉,持续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紧扣民生“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筑牢民生根基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一是繁荣发展社会事业。抓好重点群体精准帮扶,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低保低收入等各类困难群体权益保障。落实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全力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化养老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居家养老“四进”服务,打造老年宜居生活环境。统筹公共卫生服务,全力开展健康促进“五进”活动,完成回迁安置房卫生服务站建设。加大教育机构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教育发展质量。二是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社区主责,严格落实社区表格清理规范,切实为社区减负。加强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回迁房社区筹备,继续完善社区准入制度,探索一站两居服务站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老旧小区2件为民办实事项目、3个三社一体化项目及10个社区组织政府购买项目。三是促进文化文明建设。加快市民活动中心建设,完善中心功能设置,提升地区文化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3779.0231万元,比2019年21558.6766万元减少7779.6535万元,下降36.09%。其中:财政拨款13779.0231万元,比2019年21558.6766万元减少7779.653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896.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8.28%,比2019年3705.90万元增加190.18万元,增长5.13%,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完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9882.943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1.72%,比2019年17852.7766万元减少7969.8335万元,下降44.64%。减少原因主要是:环境提升和整治项目按照进度安排资金,较2019年减少。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将台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8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2.6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将台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5.1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97.84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54.7012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以及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1.48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11辆,128.751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各级各类教育项目—学前教育补助、公共服务经费-社区机构运转经费、基本事业经费、郊野公园养护费区补、民生家园建设资金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将台乡环境标杆乡2017年度环境建设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81.92分,绩效级别为“良好”。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